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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0-21 浏览次数:630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4年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预函〔2014117号)及《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一、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本次评选工作完毕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本次下达的额度(1/2学年),发放给学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上五点。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学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和预算,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名额及金额下达到各学院,由各学院按规定评选,我院获得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5名,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名额为20名。

2.请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同学在20141024下午5点前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填写《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备案表》,向学院提出。申请表需递交电子稿及纸质稿,备案表上交电子稿。电子稿发送至团委邮箱dktw@zj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姓名、申请项目和联系方式),纸质稿请交至学院E126团委办公室。逾期不候。

特别注意: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表均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填写申请表时请注意不要破坏文件原来的格式,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的打印稿以减少材料体积。

3.我院在对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情况认真审核后,确定推荐我院获奖名单,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经学校评审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

 

院设六和助学金

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为鼓励品学兼优、贫困家庭学生奋进求学,提高综合素质,弘扬奋发向上的优良风气,特捐资设立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六和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在校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请的同学下载并填写学院六和助学金申请表,1024号下午五点前上交纸质请表至团委,同时把电子版发到dktw@zju.edu.cn

一、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

六和助学金资助对象是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生,助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500元。

二、助学金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低,生活负担过重且影响正常学习;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无旷课现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

4.无抽烟、酗酒、外宿、宴请等不合理消费行为。

 

 

                                               团委

                                           2014 10月21


附件:附件1: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3:2014年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汇总备案表.doc
附件:六和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