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团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14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个团支部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同时支部可以申报主题团日活动计划,由学院团委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现学院团委将支持经费公布如下,请各团支部尽快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新闻,并收集好发票(如对报销有疑问,可提前与
另,其他未申报活动计划的支部,也请在11月底前完成团日活动,并及时报送新闻稿和照片。
团支部 | 活动名称 | 申请经费 |
2011级博士合并班团支部 | “寻先进事迹,筑清澈心灵”系列活动 | 600 |
2012级饲料所硕士班团支部 | 走进龙井,走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400 |
2012级动科硕士班团支部 | 关心孤儿,美丽自己 | 400 |
2012级特动硕士班 | 学习典范,畅想未来 | 200 |
2014级博士1班团支部 | 绿色毅行,美化西湖 | 200 |
2014级特动硕士班团支部 | 重温西迁壮举,强健年轻体魄 | 210 |
2014级动科硕士团支部 | 托起明天的太阳——走访儿童福利院 | 400 |
2014级兽医硕士团支部 | 关爱孤儿,奉献爱心+趣味知识竞赛 | 400 |
11动医团支部 | 动物园“关爱动物知识讲座” | 600 |
敬礼中国传统文化系列活动 | 400 | |
11蚕蜂团支部 | 放飞青春梦想之太湖一日游 | 350 |
动科1202团支部 | 杭城印记 | 400 |
报销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规定,各团支部支出报销时,应填写“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见附件),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参与人数、活动成效以及经费开支明细等,连同报销的票据,经学院团委审核后,填写财务报销汇总单予以报销。因此,经费因按实际开支报销。
2.各团支部需要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活动,并报送新闻稿和照片,对完成情况不佳或未及时报送的支部,学院有权不予报销。
团委
附件: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