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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关于开展2014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0-09 浏览次数:714

 各团支部:

校团委决定于10月至11月集中开展2014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设活力支部 放飞青春梦想

 

二、活动内容

(一) 做好推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如无合适同学可以不推荐】。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工作详见如下通知链接:

http://10.202.17.98/dky2008/in/news.php?action=show&id=7207

 

(二)关注“浙大动科团委”微博和微信平台(必选项)。

请团支书关注并通知本支部团员关注“浙大动科团委”微博和微信平台,微信平台账号为“dktwwxpt2013”。尤其是微信平台,学院整合了很多相关信息和活动通过平台进行推送,还有很多同学参与的趣味互动。

 

(三)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必选项)

各团支部要根据本支部特点或意愿,至少选择一项活动作为本支部的主题团日活动。以下活动主题和内容供参考,不限于此:

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讨论会:

针对十八大提出的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开展本支部范围的讨论,形式和地点不限;

2.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作品征集传播活动。

以团支部为单位,或几个团支部联合制作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微电影、视频、动漫、歌曲、诗歌、短文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文化作品,学院将推荐优秀作品参与学校组织的优秀文化作品评选活动。

3.先进个人寻访、优秀集体创建活动。

可以在支部内或支部外寻访优秀的典型,弘扬事迹,树立典型,传播“校园好声音”、“校园好故事”;或组织学习“全国道德模范”、“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自强之星”等先进群体的榜样,引导学生崇德向善;或争创优秀团支部,参考以下“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工作;

4. 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活动。

开展经典诵读、知识竞赛、“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活动,增强广大青年学子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可在团支部发起读书活动,开展读书交流会,引导团员多读书,读好书。

5.校内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行动

发挥实践育人的优势,组织团员青年走进周边社区、学校和群众中,开展各种爱心公益、志愿服务的活动。

6.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

7. 其它受团员青年喜爱的活动学院团委目前有一批团日活动优秀案例的册子,收集了大量团日活动形式,请新任团支书来领取,供参考)

 

团日活动经费支持:

为了支持各个团支部开展活动, 各团支部可填写附件《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在1015日下午五点前发送到dktw@zju.edu.cn,学院将视各支部活动给予经费支持。支持金额在1017下班前公布,逾期不候。

团日活动要求:

1.需在11月底之前完成活动,并及时报活动材料(活动结束后一天内),向学院团委邮箱(dktw@zju.edu.cn)报送新闻稿和照片:照片精选3-5张,用附件格式发送,标题说明照片内容;文字新闻200字以内,简要说明活动内容即可,但必须有新闻标题,最好有主副两个标题;邮件主题为“团支部名称+活动内容”,学院收到后将定期在院网和微信平台推送。

2.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团日活动的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团日活动的教育效果。建议团支部在新浪或腾讯注册团支部微博,在团支部微博上或团干部个人微博上发布团日活动内容和图片,注明学院和团支部名称以及活动内容,同时@浙大动科团委、浙江大学团委、浙江团省委。

 

(四)启动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工作(选做项)。

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7524,凡申报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团支部,校团委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有意支部请在15日前与团委陈卫老师沟通,并在十月底前填写附件争创申报表和信息汇总表。

(五)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必选项)。

各团支部结合文字、图片、视频、漫画、微电影等形式表达自身对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感悟,以#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为话题,选择核心价值观的一个词语,采用“我是XXX,表达自己的理念,我为价值观代言”的方式,通过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浙江大学团委、浙江团省委、浙江团省委学校部、浙江省学生联合会、共青团中央、团中央学校部

具体形式参考如下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zA2NjkyOA==&mid=201093219&idx=1&sn=c6186478c1b71adf1e883c5d85e984a9#rd

要求:

1.研究生支部每支部至少三条,本科生动医支部6条,动科大班4条,小班2条,在11月底前完成,在图片或文字等内容发送至周同学邮箱349319658@qq.com,电话18868100731/761116

2.同时通过本支部或个人微博发布,以#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为话题发表,注明学院和团支部名称,同时@浙大动科团委、浙江大学团委、浙江团省委。

 

以上工作,请各个团支部充分重视,积极落实,按时完成,有任何的疑问和困难,可与学院团委陈卫老师联系(E1268982306dkchenwei@zju.edu.cn)。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选“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的重要参考指标。

 

                                    学院团委

                                   2014年10月9

 


附件:1.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 .doc
附件:2.“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主题团日活动申请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