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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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关爱同学,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有经济困难生确认、调整工作。2011级和2012级(含延毕至2011级的同学)上学年已经认定的经济困难生,原来认定为经济困难生的同学,如有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可与
二、新增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原来不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如在过去一年因家庭经济条件有所变化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重新申请认定。申请新增加的经济困难生,填写附件《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将《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汇总表》电子版发到dkchenwei@zju.edu.cn。请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班主任)签字后交学院团委办公室
学院也将关心了解同学经济情况,欢迎同学向学院反馈相关情况,以便学院把真正困难的同学列入名单,帮助到需要帮助的同学。
截止时间:
陈卫老师联系方式:88982306,dkchenwei@zju.edu.cn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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