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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评奖】关于进行2012级同学2013-2014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9-24 浏览次数:407

 2012级各位同学:   

    本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即将开始,综合测评是评奖评优的重要环节,测评结果也会填入学年小结,另外大二大三两年的综测成绩在大四保研排名计算时会占一定比例,请大家认真对待。

学院专门召开全体班长、团支书会议布置综合素质测评工作,详细工作流程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动物科学学院本科生2013-2014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附件1)。请同学根据细则,填写综合素质评价项目申报表(附件2),尽快上交给班长汇总,要求同学自行将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之后以便核实,其中,在学园已经认证的项目不用递交证明材料。同学上交截止时间为927日晚上五点逾期不予申报。

之后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对同学上交材料进行核实,在928日下午五点之前完成核对检查工作,将班级同学成绩汇总到附件3.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在班级公布一天无异议后,请班主任签字,于929日下午四点前交至学院团委,将电子表发送到dkchenwei@zju.edu.cn。学院将汇总各班综测成绩并于929进行公示,公示后作为评奖评优的依据。公示期间,如之前上报的项目成绩有计算错误等问题,可予以纠正,但不再接受纪实项目申报

特别说明:

1.可以认证的各项纪实项目的有效时间范围2013912014831

2.公示期结束后,成绩不能再调整,请同学认真核对,避免错误。

3.按照学校相关规定,2012级同学的综合测评工作的记实工作于上学期末统一在求是学园完成,同学可参照《动物科学学院本科生2013-2014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凡符合细则的项目均可申报,在学园已经认证的项目不用附证明材料(见附件4),请各班查询附件核查。

2012级同学在过去一个学年参加的由学院或其他机构主办的相关活动,凡符合细则,学院均予以认可(需出具证明材料)。之前求是学园没有予以纪实的项目,凡符合细则,在截止时间之前,同学如能出具证明材料的,学院将视为有效。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陈卫老师联系,请尽量将问题反馈到班长处,以班级为单位反馈,学院将尽快予以答复:

电话:88982306,邮箱:dkchenwei@zju.edu.cn

 

                                                  学院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2014924


附件: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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