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辅导员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浙江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党委发[2006]53号)以及《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浙大组〔2010〕14号),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招聘兼职辅导员若干名,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开展本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指导及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等。
附件: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doc
一、聘任条件
1.动科学院青年教职工、优秀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优先;
2.热爱学生工作,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
3.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二、工作职责
配合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和各类学生活动,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交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协助做好学生党团建设、新闻宣传、学生活动、就业指导等思政工作,积极完成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兼职辅导员给予一定津贴,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商定,原则上为300-600元/月。
三、聘任方法
1.发送个人简历或下载填写附件《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电子邮件发送至团委办公室(E126)陈卫老师处dkchenwei@zju.edu.cn,研究生报名需导师同意。
2.学院主管领导根据兼职辅导员聘任条件选聘并颁发聘书。
3.兼职辅导员的聘任期为1-2学年,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任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
4.申请截至日期为
5.不明事宜请致电8898306陈卫老师。
动科学院党委
2014年9月12日
附件:浙江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