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各位团员:
为学习贯彻践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青年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引领青年学子在社会实践中了解我国科学发展的新成就,积极投身小康社会建设,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高校学生“走基层 看变化 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教党函〔2012〕36号)文件精神,决定在今年寒假继续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在实践中奉献成长
二、活动内容
结合自身专业特点,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向开展实践活动。
1. 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
引导广大学生(尤其是学生党员)走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结合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记录影片、建设专题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
2. 开展“红色寻访”活动
引导广大学生利用寒假期间,按照校团委整理的全国“12个重点红色基地区域,30条红色精品线路,308个红色教育基地”名录,就近走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访谈老红军老革命、改革开放事业建设者等,加深对党史国情的了解,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开展科普创作与传播活动
引导广大学生结合自身所学专业,走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进行科普创作与传播活动,通过科普讲座、科学技术传授等形式,传播文化知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4. 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引导广大学生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残疾青少年、农民工子女、孤寡老人等各类生活困难群体,以结对帮扶、看望慰问等形式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5. 开展社会调查活动
引导广大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科学发展新成就、教育改革发展等专题的社会调查研究,了解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三、时间安排
1.小分队组建、立项【2013年1月】
2.返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2013年1月-2月】
3.上报实践材料、调研报告【2013年3月】
四、立项方式
1.校级立项团队
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将在各院级团委、各级学生组织立项推荐的基础上,研究评审出20支校级重点立项团队,每支团队给予一定的专项活动经费支持。
2. 院级立项团队
按照学校要求,我院至少组织3支以上重点小分队,每个小分队人数为3人左右,有意申报的同学请自行组队,原则上希望以我院同学为主。组队后填写《浙江大学2012—2013学年寒假大学生返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院系)》(附件1)和浙江大学2012-2013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附件3),并附上简单的活动计划,在
五、实施要求
1.希各团支部、学生组织积极反动同学参加,可把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与争创五好党支部、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等活动相结合,结合家乡特点和专业特长,开展有意义的活动,进一步挖掘活动内涵。
2.学院提供每个申报成功的小分队一定的路费和参观补贴,按每人50元标准提供,如小分队表现优异,在学校考核或评比中获奖,另行增加每个队伍300元奖励。以上补贴和奖励均需在活动结束后报销车票和门票,请同学在活动过程中进行保留相关票据。
3.学院团委在校团委统一培训的基础上,会为同学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要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各实践团队要积极向学院反馈出发及实践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4.希各小分队要重视做好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在活动过程中收集相关图片和资料,以便进行总结。可以通过微博等互动平台对相关活动进行宣传,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针对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与报社、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联系,积极争取在国家级和省级重要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并及时向学院团委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和图片信息,学院团委会上报给校团委,这是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5.各实践小分队在寒假结束后,应做好寻访调研活动的总结工作,校团委将对调研报告进行评审,考核合格者可视同参加一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本科生可以进行第二课堂加分),并对优秀组织单位、先进个人、优秀调研报告等进行表彰。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团委
学院团委
附件:附件1:浙江大学2012―2013学年寒假大学生返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院系).doc
附件:附件2:全国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相关资料【12个重点红色基地区域、30条红色精品线路、308个红色教育基地】.doc
附件:附件3:浙江大学2012-2013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