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思政

【本科】关于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12 浏览次数:379

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关爱同学,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有经济困难生确认工作。2009级和2010级(含延毕至2009级的同学)上学年已经认定的经济困难生,需将个人情况填写附件2中《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并发送电子邮件至dktwzju@163.com进行确认。电子邮件标题以及汇总表均命名为“班级+姓名经济困难生确认”,如“动医1001班张三经济困难生确认”。不进行确认的原有经济困难生,则视为放弃经济困难生资格,予以调整。如已经重新开具证明的,请把证明交给陈卫老师备案。

 

二、新增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学院将按照经济困难生认定流程对需要调整的老生进行认定,原来不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如在过去一年因家庭经济条件有所变化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可重新申请认定。申请新增加的经济困难生,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同时需附《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者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村委会、居委会等开具的证明一份。请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班主任)签字后交学院团委办公室陈卫老师(E126)。上交文本同时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汇总表》相关信息,发送到dktwzju@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以及申请表均命名为“班级姓名经济困难生申请”,如“动物科学1001班张三经济困难生申请”。

原来认定为经济困难生的同学,如有家境好转不再需要资助的可与陈卫老师联系,学院将予以调整。学院也将关心了解同学经济情况,欢迎同学向学院反馈相关情况,以便学院把真正困难的同学列入名单,帮助到需要帮助的同学。

 

  截止时间:919中午12

  陈卫老师联系方式:88982306dkchenwei@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汇总表

 

 

   团委

2012912

 


附件:附件1: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附件2: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生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