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思政

【评优】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2-10 浏览次数:477

位毕业研究生:

    浙江大学2012届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评选参照《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有关评定条件及学院相关细则执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20%。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1)学习努力,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博士研究生获得过1项以上(含一项)优秀奖学金和1项荣誉称号;硕士研究生获得1项以上(含一项)优秀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4)在规定学制(学校文件有另行规定的除外)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条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12号)中有关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特别提醒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选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在职研究生不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2012届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在2012年按正常学制规定时间毕业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学校在3月、6月和10月各发一次文件。 

    二、评比工作进度和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工作以学院(系)为基本单位组织进行,各学院(系)要对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宁缺勿滥。各学院(系)在预评上报前必须要上网公示,充分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  

    2、获推荐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学生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评奖评优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请认真阅读相关提示),如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填表注意事项:

(1)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本人简历写高中至今的教育背景,浙江省内生源填写浙江省*市*县”,省外生源填写“*省*市”。

(2)获奖情况栏专项奖学金包括:光华、南都、圣雄、东芝、平安励志和黄子源等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可填的只有社会工作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包括:一等/二等荣誉、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其他奖励一栏可填写院设奖学如溢多利、科盛、汇能等。

(3)校级、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教育厅不予盖章。各项签字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4)请同学们参照评比条件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于2月16号(下周四)下午5点之前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给E126团委汤甜甜老师。

(5)研工部网站通知http://ygb.zju.edu.cn/news_info.asp?id=4572

                                                        团委

                                             2012年2月10


附件:浙江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示范.doc
附件: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示范.doc
附件: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示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