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 纸打印或复印)

注:1.国外、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外 籍人员也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新近留学回国人员如进站时未提供学位认证,进站 6 个月内需将认证书交设站单位核验及备案,未按时提交认证书人员应按退站处理。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按申请人当前身份递交相应审核表。申请人身份栏,无人事(劳动)关系 人员:填写档案存放单位,并盖相应公章;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由博士毕业院校的学生毕业派遣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并签字盖章;在职人员: 由在职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填写并签字盖章。招收类型
栏:企业博士后由设站单位在工作站设站单位栏签字盖章。
3.转人事关系及外籍人员签《浙江大学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聘用合同》、在职人员签《在职人员从事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协议书》、国家级工作站联合招收签《浙江大学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联合招收企 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省级工作站联合招收签《浙江大学与浙江省博士后试点单位联合招收企业博 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校外平台联合招收签《浙江大学与校外平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相 关协议从本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
4.已在国内做过博士后的人员另需提供博士后证书复印件。
5.近期从原单位离职的提供辞(离) 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