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动物科学学院关于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材料递交的通知

发布者:蔡艳丽 发布时间:2022-11-03 浏览次数:1079

根据《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动物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现将申请材料递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清单

1.动科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信息登记表(附件一);

2.学习和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5.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没有论文全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研究计划、方案以及主要成果);

7.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

8.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9.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附件二);

10.两封包括导师在内的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附件三)。

11.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四)。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和地址

1.网上报名时间:20221015日上午900-2022112522:00

2.申请材料统一递交时间:20221015-1125日,以1125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科(农E-253),邮编:310058

联系人:陈老师,咨询及联系电话:0571-88982949

4.邮寄方式:EMS或顺丰。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情况,学院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2.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学院后,将不再退回;

3.2018年级开始,普通招考博士生的学制从原来3年改成3.5年,正常学制毕业和授予学位时间为3月份。

4.2023年动物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机制实施细则》将另行发布。

 

 

 

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2022112

附件一:动科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二: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政审表.doc

附件三: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附件四:同意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