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动物科学学院2018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朱华 发布时间:2018-04-17 浏览次数:878

 



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大发研〔201848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学院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制定本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 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申诉。学院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汪以真

副组长:李肖梁、叶 艇

成 员:刘建新  杜爱芳  徐宁迎  朱良均

书:朱 华

申诉联系人:朱 华,TEL88982326E-mailhzhu@zju.edu.cn

2. 畜牧学、兽医学两个一级学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学科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其中有1名为研究生德育导师,并设主任1名,负责制定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3. 各招生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 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老师组成。由学科负责人或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

 

二、复试要求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 学校最低复试要求: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英语听力不再单独划线。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计划和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的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其他各科成绩符合招生学院(系)的复试要求。

3. 学院总体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1.3左右,且实行差额复试。

4. 复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科目见《浙江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面试由各学科组织,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知识结构、科研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应用能力等。各学科应严格按照《动物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复试流程和考核办法,做好复试和拟录取工作。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5. 综合成绩计分办法:

博士研究生入学综合成绩,包括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理论(笔试)和科研综合能力三部分的考核成绩,按综合得分名次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综合成绩的计分办法如下:

考核综合成绩=外语应用能力×20%+专业基础理论(笔试成绩)×20%+科研综合能力×60%

6. 学院将在院中文网主页招生专栏里另行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

三、录取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各科成绩符合相关学院(系)、学科的复试要求,经相关学院(系)复试合格;各学科按照复试综合成绩依次录取,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资格审查合格,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报考资格的审查

1. 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系)在复试前统一审查,除审查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外,还要审查如下内容: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

2)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学籍认证报告和保证书(下载附件);(学籍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

3)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4)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2. 考生参加复试时,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应向考生收取各项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并由审查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结果的真实性后保存备查。

五、复试材料准备

请参加复试考生准备一份5分钟PPT,同时携带以下材料:

1. 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证明;

2. 硕士毕业论文(历届生提供论文,应届毕业生已答辩者提交论文和论文评议结果,未答辩者提供经导师签字、培养单位盖章的论文初稿);

3.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复印件;

4. 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5. 个人陈述书,主要叙述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综合能力与研究成果以及对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致力研究的设想等等。

上述材料复试时提交各学科复试小组。

六、复试时间安排

412日,2018年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416日前,召开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传达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布置有关复试录取工作;

416日前,学院将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实施细则,报送研究生招生处备案后在学院网上公示;

416日前,学院递交培养成本补偿指标申请、破格复试申请;

418日前,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423日,考生资格审查,递交个人复试材料(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科,紫金港校区农E-253);

423-27日,考生体检(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

424-27日,学院复试:笔试和面试;

510日前,学院完成复试工作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520日前,完成定向考生签订协议书和调档政审工作;

6月下旬,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

1. 学院、各学科及有关招生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质量。

2. 根据《动物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试行)》,未达到学院规定的科研经费和科研产出,及未能满足培养年限等招生资格规定要求,不得招收博士研究生。

 

 

动物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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