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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学学院2017年秋季博士招生录取通知五:复试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4-20 浏览次数:2058

 
 
 
一、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金荣
成员:杜爱芳 汪以真 刘建新 叶 艇
申诉联系人:叶 艇,TEL:88982643;E-mail:yeting@zju.edu.cn
 
二、复试方案
1、复试分数线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大发研〔2017〕47号)文件精神,考虑2017年生源实际情况,经学院、学科讨论决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1)按照畜牧学二级学科和兽医学一级学科进行招生复试。
(2)按照学校最低复试要求,即“各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成绩不低于12分(听力成绩9分,10分,11分者,如英语总分分别达到80分,75分,70分,可视为英语成绩上线)”。
(3)复试比例控制在1:1.3左右,实行差额复试。
2、导师考核
时间安排在4月23-24日,可采用面谈或笔试,导师单独或导师组集体考核等形式, 4月24日下班之前提交“导师复试考核表”。
3、笔试时间
学   科
时 间
地  点
畜牧学(含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兽医学
2017年4月25日上午 8:30-11:30
 
紫金港校区动物科学学院(农生环组楼E-222)
 
4、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
各学科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含)以上学科复试小组。
5、学科组面试时间和地点
由学科复试小组成员实名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严格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有亲属参加本学院考试的教师实行回避制度。
学 科
时 间
地 点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2017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
紫金港校区动物科学学院(农生环组楼E-22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2017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
紫金港校区动物科学学院(农生环组楼E-412)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2017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
紫金港校区动物科学学院(农生环组楼 C-316)
兽医学
2017年4月26日上午9:00-12:00
紫金港校区动物科学学院(农生环组楼E-524)
备注:(1)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要求30分钟以上。
(2)请参加复试的同学务必在25日之前完成资格审查和体检,并将资格审查表和个人材料于25日下午5点之前一并交学院研究生科。
6、材料综合评估办法:
根据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由复试小组以百分制记分方法进行综合评分。
(1)两位专家推荐信(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专家,其中一位必须是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
(2)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外语等级考试证明;
(3)硕士学位论文(未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生需要提供经导师签字、培养单位盖章的论文初稿);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6)个人陈述书(含学习和工作经历、个人综合能力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等内容)。
联系电话:0571-88982326,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地址:310058,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科,紫金港校区农E-253。
 
7、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成绩、学科复试小组面试成绩(含申请材料综合评估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8、综合成绩计分办法:
课程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计算形成研究生入学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名次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综合成绩 = 课程成绩(50%)+ 学科复试小组面试成绩(50%,含申请材料综合评估成绩)
课程成绩 = (外语成绩 + 专业基础课成绩 + 专业课成绩)/3
 
三、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4月14日,2017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4月17日,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成员、学科负责人会议
4月18日前,学院提交个别破格复试申请、培养成本补偿指标申请
4月18日前,通知考生递交综合材料以及参加面试
4月21日,学院布置秋季博士生录取有关工作
4月23-24日,导师组复试
4月24日前,考生资格审查(紫金港校区纳米楼 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
4月25日前,考生递交资格审查表和个人材料
4月20-25日前,考生体检,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
4月25-26日,学院复试
5月20日前,确定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开始调档、政审
6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动物科学学院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