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提示

关于学院教职工省级医疗保险卡换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1-15 浏览次数:1054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省级医疗保险换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14号)和学校《关于开展我校职工省级医疗保险卡换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将把我院教职工医保卡的《信息采集确认单》从校医保办领回,请各位老师按照以下步骤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尚在华家池办公的教职工,学院会将医保卡的《信息采集确认单》放入您的信箱中,已经搬迁至紫金港的教职工,由党政办陈瑶老师统一带至紫金港校区。
2.请各位老师准备好本人身份证、1张一寸纸质证件照。照片要求:严格参照二代居民身份证要求,照片尺寸一寸(32mm*26mm),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服装最好有领,不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头发不能遮掩耳朵;不要化浓妆;白色背景,无边框;保持照片清洁,以便省医保中心扫描录入数据。照片一定要用双面胶粘帖,防止脱落。将一寸纸质证件照粘贴在《信息采集确认单》的“照片粘贴处”框内,照片按左上角对齐,不能超出边框。
3. 医保卡的《信息采集确认单》的填写说明中的第4点与我院教职工无关。
4核对、填写本人《信息采集确认单》上的各项信息,并予以签字确认
a.填写“通讯地址”一栏要详细,以便省医保中心邮寄医疗对账单, 在职人员单位和家庭地址选填一个;
b.填写“所在部门”一栏时,在职人员填学部、学院、各部门;
c.身份证等证件号码有误时,请复印本人身份证,将复印件附在《信息采集确认单》后。
换卡期间,原医保卡可继续使用。新卡发行后(发新卡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两种卡将并行使用一段时间,原医保卡废止时间也将另行通知。
因医保卡换卡工作涉及每位老师的切身利益,烦请各位老师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并于11月24日前上交,华家池校区交至资料室徐英男老师处,紫金港校区交于党政办陈瑶老师处,谢谢!
 
党政办公室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