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我院研究生社会实践动员大会在学院二楼会议厅召开。本次动员会主要着眼于对《浙江大学关于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5〕61号)进行具体说明,并且详细解读学院具体实施细则。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建军,研究生辅导员江丽军以及即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38名研究生出席了此次行前培训会。

会议伊始,王建军讲解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大家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杭州即将举行G20峰会这样一个特殊时期,王建军强调,一定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灵活考虑,以确保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此外,王建军还提醒大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希望全体队员树立安全意识和规范意识,以一颗学习之心和服务之心参与实践活动,展现我院研究生积极向上的青春面貌,力争有收获、出成绩。

江丽军老师对本次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做了详细布置,首先确定张健家同学为社会实践团队组长,卓钊同学为副组长;之后,江丽军从行前准备工作、活动宣传、实践总结等方面对活动开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一一布置;要求参加社会实践前,博士生应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参加上岗培训,撰写开题报告或工作计划;参加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须事先提出申请并提交详细的实践计划及目标,交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实践过程中,要做好中期检查,并欢迎各实践小组积极投稿,宣传和展示研究生社会实践所得所思;实践结束时,博士生应认真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并撰写个人实践总结。学院将根据博士生的实践表现、工作态度和任务完成情况、产生的效益及个人实践总结等方面,进行考核。
期望学院各实践小组和个人做好准备,认真学习、深入基层,圆满完成社会实践的各项活动任务,在社会实践中增才干,长本领,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
文:王海萍 图:张健家
团委
201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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