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生招生

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陈雪梦 发布时间:2021-03-17 浏览次数:4669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科学选才,制定本工作方案。经我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汪以真

副组长:李肖梁、吴建绍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维焕、冯  杰、刘建新、孙红祥、杜爱芳

            杨明英、张才乔、潘玉春

申诉联系人:钱利纯

联系电话:13857199938,电子邮箱:lcqian@zju.edu.cn

二、招生计划

    根2021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院根据一级学科(类别)划线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另行公布。

专业

研究方向

招生

计划

已接收

推免生

统考生

名额

上学院线

人数

备注

畜牧学

090500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090501

5

3

2

2

畜牧学按照1:1.3差额复试,划定分数线为355分;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090502

19

11

8

14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

090504

9

4

5

4

兽医学

090600

基础兽医学

090601

2

1

1

0

兽医学按照1:1.3差额复试,划定分数线为359分;

预防兽医学

090602

14

8

6

10

临床兽医学

090603

2

1

1

0

农业硕士(畜牧)

095133

/

44

16

28

23

畜牧专硕参照学校分数线320分;

兽医硕士

095200

/

28

7

21

27

兽医硕士按照1:1.3差额复试,划定分数线为371分;

1:畜牧(095133)统考生名额含新农院8名,海南研究院8名;兽医(095200)统考生名额含新农院2名,海南研究院6,动物医学中心3名;

2:各专业按本次招生计划数×复试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和名单时,若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则;若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总分相同情况,则此总分同分考生均列入复试名单;实际复试人数根据差额复试比例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根据其报考专业参加复试;复试名单公布后,录取计划若有微调,复试名单将不作调整。

三、复试原则与基本要求

1. 初试成绩符合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2. 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

3. 按招生专业实行差额复试,我院差额比例一般为130%,特殊情况如录取人数较少时体现差额。适用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4. 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与学院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5.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

四、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 学院召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传达教育部、浙江省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通知和精神,明确复试工作要求和流程,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部署复试相关工作,遴选复试小组。

2.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招生处备案后实施。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于复试前在网上向考生公布。

3. 学院各一级学科(类别)根据不同研究方向成立一个或多个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复试录取工作。各复试小组成员符合学校遴选要求,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有亲属参加本学院考试的教师实行回避制度。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至少有1人为德育导师)。复试小组成员名单不得公开。

4. 各复试小组必须认真落实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规范及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复试过程中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保证复试质量。

五、复试方式和要求

1.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复试的组织形式为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以“浙大钉”视频会议系统为复试平台。考生请按照《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做好准备工作。面试时间一般每生不少于20分钟。

2. 各复试小组在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还要特别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还要全面考核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潜质(学术学位)、实践能力(专业学位)和责任感等方面,以及考生大学期间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

3、为提高复试效率,同时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正性”和“科学性”,考生需于复试前准备如下材料:

1)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2)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等证明扫描件。

3)自我介绍5分钟PPT

六、调剂

1.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 学院另行公布相关专业的调剂信息,敬请及时关注。

七、录取

根据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对适用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合格生源,其初试成绩按总分相应扣减后来计算综合成绩。

3.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 录取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研究方向报考考生;

5. 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分成绩、英语单科成绩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八、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在“钉钉”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学生证、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自行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415日前将体检表寄达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未收到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其他

复试名单及有关详细复试日程安排,学院将另行公布。

 

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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