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院关于组织浙江大学2015年优质教学奖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10-10 浏览次数:1720

    

根据《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评选办法》[浙大发人(201433](见附件1)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见附件2)等有关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优质教学奖”和“唐立新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以表彰和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质教学奖(全校):一等奖10 名,二等奖100名。一等奖奖金5万元/人,二等奖奖金2万元/人。

2.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全校)10名。奖金5万元/人。

二、评选办法

1.优质教学奖

1)依据学校分配名额,学院组织评选二等奖2人,其中推荐一等奖候选人1人。

2)学校组织评选一等奖。

2. 唐立新教学名师奖

学校组织评选工作。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三、评选程序

本次教学奖评选均实行网上在线填报,在线公示。浙江大学教学奖评审网网址:http://ugrs.zju.edu.cn/yzjxj/

1.优质教学奖

1)教师自荐,学院组织评审确定优质教学二等奖候选人名单,对候选人的教学工作优秀度进行考查和评价。二等奖候选人在线递交《浙江大学2015年度优质教学奖申报表》(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评审网上的院系版块公布。

2)学院上报“2015年度优质教学奖二等奖获奖名单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在二等奖获奖名单中推荐产生一等奖候选人名单。

3)学校在教学奖评审网上公示一等奖候选人材料,并在线收集各方评价。

4)学校组织一等奖评审,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5)经校务会议审议后,发文公布2015年度优质教学奖一、二等奖获奖名单。

2.唐立新教学名师奖

1)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在线提交《浙江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申报表》(见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候选人不得与优质教学奖候选人重复;

2)学校在教学奖评审网上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公示,并在线收集各方评价;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建议名单,网上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准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发文公布。

四、评选工作要求

1.学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发生,由学院负责对该候选人进行审核;学校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发生,由学校教学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该候选人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2.请有意申报教师于10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版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交本科教育科

五、其他

1. 本着宁缺毋滥,奖励优秀的原则,各奖项最终名额可少于额定数;

2. 已获上年度优质教学奖的教师不连续参评优质教学奖,本年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不受此限;

3. 已获上年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连续参评唐立新教学名师奖,本年度优质教学奖不受此限。

 

 

动物科学学院

2015107

附件1:浙江大学优质教学奖评选办法

附件2:唐立新教学名师奖实施办法

附件3:浙江大学2015年度优质教学奖申报表

附件4:浙江大学唐立新教学名师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