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夏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06-15 浏览次数:2017

 

夏学期期末考试于201162271期间进行,为了进一步提高课程考核质量,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以及考核材料规范存档,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课教师应完成试卷命题、印刷、评卷等工作,严格按照保密操作程序加强保密工作。学校再次重申:严禁在联网电脑上操作试卷的打印、编制工作,以确保期终考试试卷的保密要求。

为提高最终考核成绩的信度和效度请注意做好:①试卷命题,确保一定的题量,并确保试题有一定的难易度,能体现出学生的成绩分布曲线,AB卷雷同程度小于30%②最终考核成绩能考虑一定比例的平时成绩或实验成绩;③严格把握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认真阅卷,尽量减少分数的修改,如有修改须签名;④考试试卷必须使用浙江大学统一的试卷卷首,(见附件1)。

二、监考注意事项:

1.期末监考根据学校要求安排完毕(见附件2)。

2.监考教师排定后不得擅自变更。因故确需变更或由他人代替时,必须事先填写《浙江大学监考教师替换申请表》,并获得学院同意,报本科生院教务处课程与考试中心备案。监考教师不得自行请其他教师、研究生或其他人员代替监考;无故不到或迟到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3.监考教师务必严格执行“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见附件3),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监考教师应携带校园卡或工作证,并佩戴监考证参加监考;考试前应按监考教师职责要求做好考场考前的清场工作,在黑板上写好规定的板书内容(见附件4)。在监考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后将及时通报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的情况。

三、请任课教师于考试后3天内将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四、及时向本科教育科提交试卷袋,为了做好存档教学资料的规范化,在此强调以下几点:

1.资料清单:①考场记录表(如遇不正常情况,须于考后立即交本科教育科);最终成绩单3任课教师签名;③平时成绩单,④A卷、B卷的空白考卷(课程组组长或教学系主任签名);⑤AB卷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⑥学生考卷,按成绩单上学生顺序排列;⑦课程试卷分析(录入成绩后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实验报告(请按要求格式)

2.试卷批改一律用红笔,小题后写扣分(负分),大题前写得分(正分),卷首统分处记分并签名,批改有修改处签名

3.实验报告要求批改,有成绩,有教师签名,按顺序排列。

 

本科教育科

2011615

 


附件:浙江大学本科生试卷卷首
附件:期末考试安排
附件:监考职责
附件:板书内容